刊登日期: | 2018/5/23 |
發文日期: | 2018/5/23 |
發文字號: | 府社救一字第1072619413B號 |
主旨: | 廢止有限責任雲林縣元長鄉客厝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。 |
依據: | 合作社法第55條之1第1項第4款及同條第2項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合作社法第55條之1第1項第4款及同條第2項。一、廢止成立登記之合作社如下: (一)社名:有限責任雲林縣元長鄉客厝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。 (二)社址:雲林縣元長鄉頂寮村大庄路12號。 (三)成立登記證字號:專雲縣新字第70號。 (四)理事主席:蔡維哲。 二、上開合作社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以合作社名義對外行文,合作社所負債權、債務悉依民法及合作社法相關規定辦理。 三、上開合作社之債權人、債務人請自行依民法有關規定逕向該社索債清償。 四、如有不服,請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自本公告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(以實際收受訴願書日為準),繕具訴願書,函送本府憑辦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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